2012年的元旦,我家和王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把房屋款总计226000元给王芬,在2012年8月,由政府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完工交付给我家,房产证由王芬提供一切手续,承担一切费用,名字过户成我家名字,另规定假如房屋没有按期交付,过期3个月还没有交付,就由我家领取政府补偿金,可是到了今年2014年7月,王芬还没有把房... 展开
2012年的元旦,我家和王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把房屋款总计226000元给王芬,在2012年8月,由政府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完工交付给我家,房产证由王芬提供一切手续,承担一切费用,名字过户成我家名字,另规定假如房屋没有按期交付,过期3个月还没有交付,就由我家领取政府补偿金,可是到了今年2014年7月,王芬还没有把房屋交付给我家,在我家一再催促下,王芬才把房屋钥匙给我家,但是至今一分钱的安置补偿款也没有给我家,王芬承诺给我2000安置补偿款,实际按照合同执行应该给我10450元安置补偿款的,可是现在一分钱也没有给我,另外房屋手续也还是王芬自己的名字,她态度很强硬,说房屋手续时她的,当然还得办成她自己的仿佛手续名字,到现在房产证还是遥遥无期,我现在欲哭无泪,请帮帮我。等于说,我把226000元在2012年元旦给了王芬,到现在已经2014.7.11,2年7个月了。我所得的仅仅是一个拥有王芬名字的房屋,我没有所有权,我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