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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可以自行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码

2017年,炎方乡磨脚、磨噶村部分土地因修珠江源西大门被占用,根据市县2017年征地补偿标准为41750元每亩,而乡政府出台的文件是28000元每亩,这合理吗
ask8957974219|2017-10-25 09: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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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68543985

你好,补偿标准最低也必须是县级才有权利制定的。你们乡镇定的标准低于县级的肯定不合理,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县级的标准来赔偿
2017-10-25 10:19
来自北京市

ask7366224663

乡政府不能制定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省里面制定的标准。土地补偿费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4-7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按法律规定应公布补偿安置标准。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不建议签订补偿协议,可通过启动法律程序争取合理补偿,具体可致电律师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并告知您详细的操作方法。
2017-10-25 10:06
来自北京市

ask6112138549

这是不合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10-25 1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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