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家族现在碰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房产分割。我们家在市中心只留下20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家里有6个兄弟姐妹,1984年的时候大家同意把房子的各个房间都分配给所有的子女,而我的父亲只拿到了一间7平方米的小房间和房子后面的一小块空地。1989年的时候我父亲花了3万块钱在空地上建了两层的房子,面积一共是86平方米(一层... 展开
律师您好:我们家族现在碰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房产分割。我们家在市中心只留下20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家里有6个兄弟姐妹,1984年的时候大家同意把房子的各个房间都分配给所有的子女,而我的父亲只拿到了一间7平方米的小房间和房子后面的一小块空地。1989年的时候我父亲花了3万块钱在空地上建了两层的房子,面积一共是86平方米(一层是43平方米)。这个月城市改造,政府需要把我们的老宅给拆掉。现在家里的5兄妹出来说要把我父亲建的房子也拿出来平均分为6份。我的问题是:当时兄弟都已经同意把房子分配清楚了,他们也签了一份向居委会申请改建的报告,五个兄弟姐妹都同意了。现在又反悔。我现在可以不同意和他们平均分吗?报告的原文是这样的:本居民家住***88号地段悉二区十五段***号,因兄弟妹五人均已成家,居住条件限制,两兄及妹暂住单位宿舍。又因其子女都已长大,现需将祖父**遗产一份的原改造留房部分二进房屋分为5份,本人分得右后房7平方米及屋后宅基房屋上漏下破,一家三口实难居住,拟将二进后前年倒塌的原厨房的旧宅基进行改建为二层住房以解决本人一家住宿困难。望房管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下面有5个兄妹的签名。以及街道居民委员会的盖章与(申请人之亲兄妹同意改建签字字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