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规定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 展开
2020-04-17 08: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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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所以,房东未通知你该房屋将出卖的事实,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其次,房东不受领房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将房屋租金提存;再次,按照买卖不破除租赁的原则 展开
你好,房东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击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可以!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其实只是租赁合同的一方变换了而已),而且 你作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房主必须告知你他要卖房的事宜,同等的条件下你可以优先购买他的房屋。你完全不必担心。你不必搬走,在法律上来说 你履行了自己的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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