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购入房产,房产证上有父母和自己三个人名字。现自己已单独再购入一套房产,想把之前共有的那套名字去掉,这样新的房产契税可以作为唯一住房减半,此后如再交易也可作为唯一住房。目前了解下来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去名,但买卖似乎成本更高,不过又听闻可以将自己份额先约定为1%再交易那税费就很低了,不知是否可行?看了下房产证,... 展开
2009年购入房产,房产证上有父母和自己三个人名字。现自己已单独再购入一套房产,想把之前共有的那套名字去掉,这样新的房产契税可以作为唯一住房减半,此后如再交易也可作为唯一住房。目前了解下来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去名,但买卖似乎成本更高,不过又听闻可以将自己份额先约定为1%再交易那税费就很低了,不知是否可行?看了下房产证,上面没有标识“产权分配方式”这一栏,也没有任何“共有产权”或是“按比例分配”的字样,“权利人”下面一栏就是“房屋坐落”和“土地状况”栏,不知道是不是老的房产证的关系。那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重新约定自己的那部分比例为1%呢?另外不论是买卖或是赠与,流程办理过后,该房产的满五唯一时间是否会重新计算了呢?烦请指教,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