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没有实际损失,怎么认定违约金数额

2013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年我付了全款,对方交付房屋。因房屋暂未下证,双方并约定卖方办理下证后过户。2016年能办理了,卖方却迟迟不办证并以合同无效起诉我,2019年6月二审判决合同有效,我再去找卖方要求尽快办证过户,对方还是拒绝履行。现在准备起诉了,但买卖合同上没明确延迟过户的违约金跟律师费等赔偿,只有个“甲、乙任一方... 展开
ask4990923709|2020-07-11 11: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bdwnz

需要整体审阅的。
2020-07-17 13:39
来自北京市

ask4460833064

这属于执行程序中的迟延履行问题,可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主张迟延履行金,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损失的双倍计算,如果对方主张违约金约定过高,其应提供证据证明,这种损失包括不能融资、维权成本等。因此,这不属于违约责任,根据一事不二理原则,对判决前的损失如你在当时未提出,不能通过另行起诉获得。
2020-07-16 12:20
来自北京市

11八爷

可以起诉解决的
2020-07-15 13:02
来自北京市

ask6078383134

可以起诉解决的
2020-07-14 13:56
来自北京市

ask7682843372

你好:违约金可以住张,法院需结合对方举证情况酌定处理
2020-07-13 13:49
来自北京市

ask1931988590

你好,如有需要,可以携带证据,与律师面谈。
2020-07-12 13:07
来自北京市

美好人生0808

一般只支持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
2020-07-11 12: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