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监管北京万科汇通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开发企业)按照合同履约执行退房并赔偿,并对开发企业的恶意欺瞒欺诈客户行为给与警告与惩处
开发企业(北京万科汇通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就出售北京市通州区万科滨水中心05-1#商务型公寓第2702号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事宜与苗女士签署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根据购房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开发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苗女士交付该商品房。... 展开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1请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合同约定走司法程序
2022-01-19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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