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6-05-27/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若异地有新单位接收的,可办理异地转移业务,转移成功后按异地提取政策执行。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确保在异地转移过程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 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7年5月24日正式接入该平台。接入平台后,职工个人住房 公积金由外地公积金中心转移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 移至外地公积金中心的,均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前往转入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公积金中心 将通过上述平台操作,无需职工个人再提交缴存证明和两地奔波,办理手续大大简化。 详情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 》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 7/2017-05- 22/article_2c9032505c0ef758015c2f4c442701e7/2c9032505c0ef758015c2f4c442701e7.html 及《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相关业务解读》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 7/2017-05- 22/article_2c9032505c0ef758015c2f4da75101eb/2c9032505c0ef758015c2f4da75101eb.html 提醒各缴存职工注意,若转出地或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其中一方尚未接入该平台,则仍需按广州 市原规定办理。 原异地转移业务如下:? ????? 转出 ?????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 1.办理流程: (1)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缴存证明(转到广铁分中心的无需提供)→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出手续→根据提供的银行及账号等信息进行资金转账操作(资料齐全情况下,前台办理不超过5个工作日)。 (2)转到封存部: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出(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转出。 2.办理材料: (1)转到异地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缴存证明(注明异地中心联系电话、转入银行名称和账户、转出职工的联系电话),申请转至广铁分中心或封存部的,不需提供缴存证明;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加盖原单位公章,若原单位已不存在,则无需盖章,但需提供工商部门打印的单位注销或年审信息查询证明、职工个人书面申请); (3)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为50个或以上职工办理转出到封存部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备案章(证明中需注明:转移人员数量,并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