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此前登记过提取资格的房屋,若可提取额度尚未提满且尚未出售,则仍可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提取。如您在新系统上线后购房资料尚未扫描入新系统,则需携带所有资料预约到经办银行网点申请。如该房产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内住房提取信息无发生变更的可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前往网 展开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此前登记过提取资格的房屋,若可提取额度尚未提满且尚未出售,则仍可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提取。如您在新系统上线后购房资料尚未扫描入新系统,则需携带所有资料预约到经办银行网点申请。如该房产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内住房提取信息无发生变更的可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前往网点办理)。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http://www.gzgjj.gov.cn/gzgjj/fwzy/list.shtml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业务”(链接:https://gr.gzgjj.gov.cn/center/login.html)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2.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已在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APP接收验证码登录后设置密码,缴存职工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3.尚未获取密码的职工还可通过免登陆预约方式进行提取预约,链接如下:https://gr.gzgjj.gov.cn/open/yy/gryy.html4.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