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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

我是广铁集团职工,2010年在韶关用商业贷款购房,每半年在广州公积金集中提取一次。现需在广州购房,请问:①广州购房属第几套房?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否以将原韶关房贷提前供断为前提?谢谢!
ask1290626305|2021-04-12 07: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86287690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购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 展开
2021-04-13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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