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缴纳的问题
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对公积金政策不了解,请问: 1、我是2020年3月份入职公司的,直到现在公司都没有给我缴纳公积金是否合理合法? 2、公积金是否需要我们员工去申请了才能缴纳还是公司像社保一样自动给员工缴纳? 3、如果和社保一样缴纳,那么从2020年3月到现在没有为我缴纳的部分我应该怎么去维护我的个人利益? 以上是我目前的问... 展开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若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本人向我中心提供身份证明和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 展开
2021-11-03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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