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住房,拆迁时如何补偿?原单位在解放初期分配给职工的福利住房这种情况是否要搬出?
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住房,拆迁时如何补偿?原单位在解放初期分配给职工的福利住房,至今有七十余年,近三年产权变更,现产权单位要求搬离该产权房,无任何补贴,这种合理吗?符合政策吗?这种情况是否要搬出?
其他答案
根据我查到的信息,如果单位的福利分房和单位之间仅仅是承租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者是产权变更手续,则不能够作为被拆迁人享有相关的补偿,但是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继续使用取得的新房。如果您的产权已经发生变更,那么您应该查看您的房屋产权证上是否有明确注明该房屋为福利房。如果是福利房,那么您可以向原单位申请经济补偿或者继续使用取得的新房。
2024-01-24 18: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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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住房在拆迁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一般由当地政府根据拆迁政策来确定,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形式。一般情况下,福利住房的产权归属于单位,而不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拆迁时,职工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搬迁,并接受相应的补偿安置安排。对于解放初期分配给职工的福利住房,是否需要搬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该福利住房所在地区进行了拆迁或城市更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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