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提供以下租房提取方式供您参考:租房—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一、申请条件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二、申请时间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后可以提出申请。三、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提供以下租房提取方式供您参考:租房—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一、申请条件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二、申请时间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后可以提出申请。三、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四、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2.《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五、提取频次及额度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2023年5月起为1400元/人/月。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2.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3.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其他部分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从末次提取的次月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4.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之后又重新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销户后首次汇缴的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5.符合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从2024年1月起且不早于出生年月上浮40%。六、事项说明一、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二、转入银行账户需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1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三、申请人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或承租人因身份证件过期到前台重新扫描的,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前台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申请的,每次均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四、若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以其他提取条件放弃原租赁房屋提取的,并再次申请提取的,则需根据申请时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材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五、同一个时间段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房提取方式;若申请人同一时间符合两个及以上租房提取方式的,可以较高的提取额度为准。同一种提取情形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成功申请时间间隔满90天及以上。 六、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七、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八、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网上提取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租房【无备案】)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9416054.html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