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式小区道路的使用权问题?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描绘出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规划的新“蓝图”。 《意见》中明确指出,未来我国新建小区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 展开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描绘出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规划的新“蓝图”。 《意见》中明确指出,未来我国新建小区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收起
我心灰翔|2016-03-01 18:0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