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双职工最高可贷45万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期利率为3.51%,6-30年期利率为4.05%。 以贷款25万元、20年还清为例,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前等额本金法首月还款1998元,利息总额115218.75元,调整后首月还款1885.5元,利息总额101664.75元,调整后首月少还款112.5元,共节省利息13554元;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前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1593.7 展开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双职工最高可贷45万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期利率为3.51%,6-30年期利率为4.05%。 以贷款25万元、20年还清为例,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前等额本金法首月还款1998元,利息总额115218.75元,调整后首月还款1885.5元,利息总额101664.75元,调整后首月少还款112.5元,共节省利息13554元;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前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1593.75元,利息总额132518.5元,调整后每月还款1521.5元,利息总额115176.75元,调整后每月少还款72.25元,共节省利息17341.75元。市内四区双职工 最高可贷45万元 自2008年10月15日起,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全面上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8万元调整为45万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18万元调整为22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2万元调整为38万元;金州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12万元调整为1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无未偿清商贷且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贷款比例放宽到80% 1.有尚未还清商业住房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所贷额度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60%(二手房、无房屋所有权房所贷额度不能超过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 2.无尚未还清商业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购买商品房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所贷额度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70%,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可以放宽到80%;(2)购买二手房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额度均不能超过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且房龄不超过5年的可以放宽到70%;(3)购买现住房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贷额度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70%;(4)购买无房屋所有权房,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额度均不能超过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5)转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且不超过原购买价、现评估价低者的60%。 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即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申请日往前推算)的在职职工;2.原贷款银行同意,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3.房屋产权证应已办出;4.只能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借款余额超过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借款人自筹,并与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本息;5.原来办理的是组合贷款的,不能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6.借款人须到房屋所在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 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将被暂缓发放公积金贷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联网。通过查询征信系统,可以得知借款人是否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贷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近两年内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6期、因信用不良被起诉、近两年内贷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信用不良情况。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缓发放贷款,经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情况综合分析后,决定是否给予贷款。 为符合条件的退休父母贷款不影响子女贷款额度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职职工。职工退休后,不再是在职职工,所以他们自己不符合贷款条件。但部分老职工在退休前为房改资金事业作出过一定贡献,因种种原因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退休后有改善住房的需求。为满足这部分群体的购房需要,2005年在修订《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时,大连市出台优惠政策,允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子女为已退休的父母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父母退休前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可以自己名义为父母贷款一次,并且不影响子女的贷款额度。 现役军人配偶若符合贷款条件夫妻可共同申请贷款 为解决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大连市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地方工作且符合贷款条件,现役军人与其配偶可以共同申请贷款,但需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