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再次贷款问题
曾经在湛江市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2次(原工作单位在湛江),目前工作单位已调动在广州并缴存3个月(户口为广州市集体户口),可不可以继续在广州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满足在广州首套要求?(在广州无房无贷,湛江的住房公积金还贷中)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再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12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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