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落户> 问题详情

关于住房公积金再次贷款问题

曾经在湛江市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2次(原工作单位在湛江),目前工作单位已调动在广州并缴存3个月(户口为广州市集体户口),可不可以继续在广州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满足在广州首套要求?(在广州无房无贷,湛江的住房公积金还贷中)
ask2989405434|2024-01-11 08: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346037044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再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12 14:4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