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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跟男方同居一年后分手了,但是男方要求我妹妹退回恋爱期间支付的5万房贷,说是为了结婚才替她还的房贷,现在分手了要还!我想问这合理吗?这难道不是自愿赠予吗?

liangyuan1992|2015-08-26 17:45

其他答案

搜房网刘懿

要按道理是可以这么说,但是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我付出了一年的青春。感情和金钱扯到一起那就没法用道理说通。要是不想还男方没证据也没什么办法。要是写了字据闹到法院法院肯定要判对方赢。
2015-08-2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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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他5万,跟他要一年的打炮钱!
2015-08-2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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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是自愿
2015-08-27 12:45

soufunlo827419

这个肯定不给他,自愿给的。
2015-08-27 11:17

小呀小喇叭

让他去死吧,陪了他5年浪费青春还没找他要钱了,怎么这么好意思呢
2015-08-2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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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东西就不可以要回,就是被送人的财产
2015-08-26 19:17

张鑫杰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这边如果你愿意的吧,是谁说分手的咯啊
2015-08-2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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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可以提供证明支付过5万块!
2015-08-2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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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要看你男朋友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你们有没有去做过公证?如果做过公证明确说明的话,以朋友关系帮忙还贷款的话,这个就必须要给的。如果没有做个公证这个给不给都没有关系的。
2015-08-27 11:21

欧阳群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可以不还,恋爱期间任何一方向对方付出的都是自愿付出,如果有书面协议就得还
2015-08-27 11:20
第1-10条,共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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