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过去的法律实践当中经常碰到类似的案件,原被告双方转让的标的物是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期房。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认可该等转让,只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虽然卖方此时并没有实际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从法律上说是无权处分行为,或者换个角度说处分的物根本不存在。但卖方享有房产的期权,因此转让该等权利从学术上说也是可以的。 因此,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违约方将承担定金责任。 另外,对于合同无效的 展开
我在过去的法律实践当中经常碰到类似的案件,原被告双方转让的标的物是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期房。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认可该等转让,只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虽然卖方此时并没有实际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从法律上说是无权处分行为,或者换个角度说处分的物根本不存在。但卖方享有房产的期权,因此转让该等权利从学术上说也是可以的。 因此,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违约方将承担定金责任。 另外,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我想应该是缔约过失责任。过失方承担对方缔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