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初买的期房商住两用的,原定2020年10月份交房,但现在疫情来了,今年肯定交不了了,我们当时买房是首付分期,然后交了开发商的人银行贷款资料,但是由于他们的人没能给我们及时向银行提交贷款材料,我们到现在贷款还没下来,去年属于未婚买房,今年结婚了,贷款没下来我们就要把所有材料改成已婚再次提交,所以想要退房,但是开放商说退房要扣我五万团购优惠加上总房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觉得不合理
2020-05-29 11:03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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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租了一间商铺并进行了装修,房东为个人,签了5年的合同(签约时房东展示了房产证原件),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已交(包括押金)。最近偶然发现该商铺被法院在网上拍卖,原因是房东欠了银行贷款,该商铺估计是抵押物。拍卖信息中的房产估价报告出具于去年8月份,显示该商铺当时处于法院查封状态。请问:1.拍卖成功或流拍,可能对我分别带来怎样不同的影响。2.如果租赁合同无法继续,我应该如何维权?3.我是否需要现在就和房东进行交涉?如何交涉?感谢解答!
2020-04-25 08:14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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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姐姐代理了一楼盘的店铺销售,签了销售协议,协议中注明了卖出店铺后她负责代收“购商铺款”及相关购商铺杂费这几个店铺他们已用作开宾馆且正常营业使用?
2020-04-12 11:44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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